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虐心广告!激烈性需求对象不是我,揭金融夫3年偷腥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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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一名林姓女子,与从事金融业的简姓男子结婚,婚后育有一女, 不料,结婚5年后,今年(This Year)5月收到一封长信,内容是一名赖姓女子坦承与简男发展婚外情,还附上与简男亲密出游、接吻照。林女追问后,简男坦承已经偷腥3年之久,还说对赖女有强烈性需求。林女不甘受辱,愤而对赖女提告求偿500万元(新台币,下同)。

判决书指出,赖女提出林女传送的长信当证据,内容摘要指出,“在这三年当中,我从来没有让你知道我和他的关係,因为我从没有想破坏你们(You)的关系,最主要原因是因为你也是女生,我理解你的心情,再加上你们(You)有个小女儿…”。

“在这三年当中,其实我很常要跟他分开,但总是会心软,总是舍不得…他跟我说…他发现他无法性爱分离,他一直想着我,我就脑弱又继续跟他纠缠…我觉得你应该是要知道我跟他的事,我跟他有很长一段时间,不发现和怀疑太困难了…”。

“因为他知道我热爱自由行而陪我在国外将近40天的时间…我知道你老公最想要的是两边都安好,我知道我只要不吵不闹,他会给我所有…我能理解你无法接受我所说的话…你会感受到愤恨悲痛背叛”。

“而我也没想到我这辈子会踏进去这么复杂的关系,我知道他不想要你受伤和他最爱的女儿受伤,当然他也不想我受伤,他努力(Effort)的在这两段关係之间找到平衡…”。

法院审理时,赖女辩称:与简男自109年11、12月开始交往,期间有发生性行为、约会、牵手、亲吻,但林女主张的慰抚金过高,而且因为我父亲信用破产,我需要协助父亲支付,请求法官驳回林女之诉。

法官日前依法判决,林女请求抚慰金应以15万元为适当。

来源:中时新闻(News)网

偷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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